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春季高考本科、专科招生章程
导读:第一章总则为保证中学普通中专、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中学普通中专、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小学招生工作的详细状况,制订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夏季会考和冬季会考硕士、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新乡医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第三条新乡医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小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第五条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详细举办工作。第六条小学县委、监察部委对学院的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第三章中学概况第七条中学全称:新乡医学校,中学代码:10443。第八条小学现址:德州学院:德州市太白湖新城睡莲路16号,邮编:;青岛学院:广东省海阳市学苑路669号,邮编:。第九条办学类别:省属公立统招普通高等中学。第十条办学层次:以专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第十一条小学概况:新乡医学校争创于1952年,是河南省属普通专科高等医科高校。
中学现有德州和青岛两个学院,与德州国家高新城共创“济宁医学校德州国家高新城教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22平方米,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中学固定资产总额16.86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1.2万元,馆藏图书总数为129余万册。中学建有1所直属附属一院,10所非直属附属一院,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中学有16个教学单位:基础学校、第一临床学校、第二临床学校、公共卫生学校、精神卫生学校、护理学校、法医学与医学检测学校、药分院、医学信息安装工程学校、管理学校、口腔医学校、生物科学大学、外粤语学校、社会科学部、继续教育大学等。开办临床医学、中中医临床医学、康复医治学、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预防医学、食品品质与安全、口腔医学、护农学、医学检测技术、法医学、卫生检测与检疫、药学、中药学、药物剂型、制药安装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安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安装工程、生物医学安装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英语等27个硕士专业。已产生以医学为主体,囊括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以硕士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留师生教育、继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中学现有在职教工1080人,其本科任班主任870人,博士、副院长354人,有硕士、硕士学位班主任606人,有博士生导师60余人。班主任队伍中,有全省劳动模范、全国春节劳动奖状荣获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班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青年突出贡献学者、泰山专家境外特邀学者等50余名。中学现有脱产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6800余人。中学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学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有精神医学、护农学专业等6个县级特色专业。医学免疫学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有医学检测基础、护农学专业急危急症等4个市级精品课程群;33门市级精品课程。中学现有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病学等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有与华大基因研究院合作的政府主导型公共服务平台—生命医学联合试验室、国家基因库—济宁临床样本分库等市级科研平台和行为与健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生物技术与抗生素研制中心建设项目等2个济南市生物产业创新平台;有广东省行为医学教育研究所等28个研究机构和湖南省大学司法鉴别中心。中学推行中英联合分子医学与血管生物学试验室等3个国际合作试验室(所)。
新乡医学校附属诊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美容为一体的,拥有开放床位3018张、固定资产总额20亿余元,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具备著名品牌的小型综合性“三级甲等诊所”。有国家级临床重点本科2个,有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等15个县级重点学科(本科)、实验室以及内分泌科、骨科等19个市校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附属第二诊所为A级特色精神病本科诊所2023济宁医学院录取分数线,是国外最大的精神病本科诊所之一,只是被国家授权的广东省司法精神病鉴别机构。近些年来,学院共承当各级各种课题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预研课题、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973、863项目子课题、国际合作项目150余项。在国外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被SCI、EI等权威检索收录机构收录论文200余篇。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青岛省行为医学专业执委会挂靠学院,学院承办的全省英文核心刊物《中华行为医学与骨科学月刊》、《中华确诊学电子月刊》和《济宁医学校学报》面向国外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骨科学月刊》2012年被评为美国权威学术刊物。中学非常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常年以来与中国孟菲斯中学、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校、台湾慈济高中医学校等10多所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高校、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确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医疗、师资培养等方面举行卓有实效的合作和交流。 #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新乡医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曝光,考生补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即将发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第十三条考生应当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复查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复查检查,如检查结果与投档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视师生的实际身体情况调整专业直到退还祖籍,并追究当事人及复查医师的责任。第十四条数学和护农学(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只限德语葡语,无会考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英语葡语。中学公共英语课目为德语,小葡语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数学。第十五条所有专业投档时均无男女比列限制。第六章投档批次第十六条中学在广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硕士计划,投档的批次以各县发布的批次为准;在广东外省的硕士招生计划列硕士二批,本科招生计划列本科(高职)批。第七章投档规则第十七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养评价,公正竞争、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十八条中学按照各县的志愿设置和录取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推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录取规定,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原则接受录取,第一次补报志愿的录取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施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投档2023济宁医学院录取分数线,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投档第二志愿考生,以这种推。第十九条在同一学院志愿内,对考生的专业志愿分配分两种状况:生源地为四川省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生源地为非广东省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专业分配。以上两种专业志愿分配方法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综合考虑其会考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状况,安排到投档未满额的专业。第二十条在分数相似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及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第二十一条小学同意执行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委、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第二十二条考生被学院投档后,投档结果可登入各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中学通过投档通告书方式通告考生。
第八章颁授文凭证书的中学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三条中学名称:新乡医学校。第二十四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硕士颁授新乡医大学硕士文凭证书,符合学位追授细则者可追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授新乡医学校本科文凭证书。第二十五条临床医学、中中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的普通中专结业生均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考取执业医师类型按卫生行政总监部委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新生入学第二十六条新生持新乡医学校领取的投档通告书、准考证、居民身分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申领报到手续。不能按量报到的,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后报到。未休假或则休假逾期不到者,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方式对新生进行检查,对违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师生进行处理。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学院有权作出处理或清退决定。第十章计费标准第二十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委规定的计费标准缴纳费用、住宿费等成本。第二十九条退钱规定根据《山东省高等小学计费管理暂行方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师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全额缴清所有成本,因故转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按照师生实际学习时间足额计退剩余的费用和住宿费。其它成本也在中学生转学时一并还清。中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估算。第十一章其它第三十条依据《山东省普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施行方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学实际,凡知法懂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学院通过贷、奖、助、补、减等捐助举措解决上学期间的费用和生活费。第三十一条招生联系方法:通信地址:德州市太白湖新城睡莲路16号邮局编码:招生电话:-咨询邮箱:信访邮箱:招生网址:第三十二条小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学名义进行违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新政为准。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新乡医学校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注:此招生章程早已广东省教育厅初审,并在教育部备案,具体内容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中考”招生信息公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
来源:第一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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