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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导读: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规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招生的文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学院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

  4.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5.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请考生志愿填报时务必慎重填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6.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夏季、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文章内容转载至: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链接:https://www.sdbky.cn/info/1075/14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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